2011年5月22日 星期日

閱報秘書/假扣押的功用

有時提起民事訴訟或非訟程序(如聲請支付命令、本票裁定等)至確定時,曠日廢時,讓債務人有脫產機會,所以假扣押的功用就是為了避免債務人藏匿財產,而禁止其處分財產,以保全將來的強制執行。
但訴訟輸贏未定,提起假扣押就必須付出相當的擔保金,通常法官會裁定債權的三分之一,但會因個案而異,你的債權越明確,陳述、釋明更清楚,擔保金會更少,但也有可能高達二分之一,甚至全額;而法官准予假扣押並裁定擔保金額,這筆擔保金如果未在期限內繳納,則假扣押不生效。
(記者楊政郡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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